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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記卷三十 平準書第八


……(略)……


  自是之後,嚴助、朱買臣等招來東甌,[1]事兩越,[2]江淮之閒蕭然煩費矣。唐蒙、司馬相如開路西南夷,鑿山通道千餘里,以廣巴蜀,巴蜀之民罷焉。彭吳[3]賈滅朝鮮,[4]置滄海之郡,則燕齊之閒靡然發動。及王恢設謀馬邑,匈奴絕和親,侵擾北邊,兵連而不解,天下苦其勞,而干戈日滋。行者齎,居者送,中外騷擾而相奉,百姓抏獘[5]以巧法,財賂衰秏而不贍。入物者補官,出貨者除罪,選舉陵遲,廉恥相冒,武力進用,法嚴令具。興利之臣自此始也。[6]

[1]正義烏侯反。今台州永寧是也。
[2]正義南越及閩越。南越,今廣州南海也。閩越,今建州建安也。
[3]索隱人姓名。
[4]索隱彭吳始開其道而滅之也。
[5]索隱按:三蒼音五官反。鄒氏又五亂反。按:抏者,秏也,消秏之名。言百姓貧獘,故行巧抵之法也。
[6]集解韋昭曰:「桑弘羊、孔僅之屬。」

  其後漢將歲以數萬騎出擊胡,及車騎將軍衞靑取匈奴河南地,[1]築朔方。[2]當是時,漢通西南夷道,作者數萬人,千里負擔饋糧,率十餘鍾致一石,[3]散幣於邛僰[4]以集之。數歲道不通,蠻夷因以數攻,吏發兵誅之。[5]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,[6]乃募豪民田南夷,入粟縣官,而內受錢於都內。[7]東至滄海之郡,人徒之費擬於南夷。又興十萬餘人築衞朔方,轉漕[8]甚遼遠,自山東咸被其勞,費數十百巨萬,府庫益虛。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復,為郞增秩,及入羊為郞,始於此。

[1]正義謂靈、夏三州地,取在元朔二年。
[2]正義今夏州也。括地志云:「夏州,秦上郡,漢分置朔方郡,魏不改,隋置夏州也。」
[3]集解漢書音義曰:「鍾六石四斗。」
[4]索隱應劭云:「臨邛屬蜀,僰屬犍為。」
[5]索隱吏發興誅之。謂發軍興以誅之也。
[6]集解韋昭曰:「更,續也。或曰更,償也。」
[7]集解服虔曰:「入穀於外縣,受錢於內府也。」
[8]索隱按:說文云「漕,水轉穀也」。一云車運曰轉,水運曰漕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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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旣益嚴,吏多廢免。兵革數動,民多買復及五大夫,徵發之士益鮮。於是除千夫五大夫為吏,不欲者出馬;故吏皆(通)適令伐棘上林,[1]作昆明池。[2]

[1]集解韋昭曰:「欲令出馬,無馬者令伐棘。」  索隱故吏皆適伐棘。謂故吏先免者,皆適令伐棘上林,不謂無馬者。韋說非也。
[2]索隱按:黃圖云「昆明池周四十里,以習水戰」。又荀悅云「昆明子居滇河中,故習水戰以伐之也」。


……(略)……


  初,大農筦鹽鐵官布多,[1]置水衡,欲以主鹽鐵;及楊可告緡錢,上林財物衆,乃令水衡主上林。上林旣充滿,益廣。是時越欲與漢用船戰逐,[2]乃大修昆明池,列觀環之。治樓船,高十餘丈,旗幟加其上,甚壯。[3]於是天子感之,乃作柏梁臺,高數十丈。宮室之修,由此日麗。

[1]索隱布謂泉布。
[2]集解韋昭曰:「戰鬭馳逐也。」
[3]索隱蓋始穿昆明池,欲與滇王戰,今乃更大修之,將與南越呂嘉戰逐,故作樓船,於是楊僕有將軍之號。又下云「因南方樓船卒二十餘萬擊南越」也。昆明池有豫章館。豫章,地名,以言將出軍於豫章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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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時山東被河菑,及歲不登數年,人或相食,方一二千里。天子憐之,詔曰:「江南火耕水耨,[1]令飢民得流就食江淮閒,欲留,留處。」遣使冠蓋相屬於道,護之,下巴蜀粟以振之。

[1]集解應劭曰:「燒草,下水種稻,草與稻並生,高七八寸,因悉芟去,復下水灌之,草死,獨稻長,所謂火耕水耨也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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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其明年,南越反,西羌侵邊為桀。於是天子為山東不贍,赦天下[囚],因南方樓船卒二十餘萬人擊南越,數萬人發三河以西騎擊西羌,又數萬人度河築令居。[1]初置張掖、酒泉郡,[2]而上郡、朔方、西河、河西開田官,斥塞卒[3]六十萬人戍田之。中國繕道餽糧,遠者三千,近者千餘里,皆仰給大農。邊兵不足,乃發武庫工官兵器以贍之。車騎馬乏絕,縣官錢少,買馬難得,乃著令,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以上吏,以差出牝馬天下亭,亭有畜牸馬,歲課息。

[1]索隱令音零,姚氏音連。韋昭云:「金城縣。」
[2]集解徐廣曰:「元鼎六年。」
[3]集解如淳曰:「塞候斥卒。」

  齊相卜式上書曰:「臣聞主憂臣辱。南越反,臣願父子與齊習船者往死之。」天子下詔曰:「卜式雖躬耕牧,不以為利,有餘輒助縣官之用。今天下不幸有急,而式奮願父子死之,雖未戰,可謂義形於內。賜爵關內侯,金六十斤,田十頃。」布告天下,天下莫應。列侯以百數,[1]皆莫求從軍擊羌、越。至酎,少府省金,[2]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餘人。[3]乃拜式為御史大夫。[4]

[1]索隱劉氏言其多以百而數,故坐酎金失侯者一百六人。
[2]集解如淳曰:「省視諸侯金有輕有重也。或曰,至嘗酎飲宗廟時,少府視其金多少也。」
[3]集解如淳曰:「漢儀注王子為侯,侯歲以戶口酎黃金於漢廟,皇帝臨受獻金以助祭。大祀日飲酎,飲酎受金。金少不如斤兩,色惡,王削縣,侯免國。」
[4]集解徐廣曰:「元鼎六年。」

  式旣在位,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,鐵器苦惡,[1]賈貴,或彊令民賣買之。而船有算,商者少,物貴,乃因孔僅言船算事。上由是不悅卜式。

[1]集解瓚曰:「謂作鐵器,民患苦其不好。」  索隱器苦惡。苦音(苦)(反),言苦其器惡而買賣也。言器苦窳不好。凡病之器云苦。窳音庾,語見本紀。苦如字讀亦通也。

  漢連兵三歲,誅羌,滅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[1]且以其故俗治,毋賦稅。南陽、漢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給初郡[2]吏卒奉[3]食幣物,傳車馬被具。而初郡時時小反,殺吏,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,閒歲萬餘人,費皆仰給大農。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,故能贍之。然兵所過縣,為以訾給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賦法矣。[4]

[1]集解徐廣曰:「南越為九郡。」駰案:晉灼曰「元鼎六年,定越地,以為南海、蒼梧、鬱林、合浦、交趾、九眞、日南、珠崖、儋耳郡;定西南夷,以為武都、䍧柯、越巂、沈犂、汶山郡;及地理志、西南夷傳所置犍為、零陵、益州郡,凡十七也」。
[2]索隱比音鼻。謂南陽、漢中已往之郡,各以其地比近給初郡。初郡,卽西南夷初所置之郡。
[3]索隱扶用反,包氏同。
[4]集解徐廣曰:「擅,一作『經』。經,常也。惟取用足耳,不暇顧經常法則也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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