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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治通鑑雲南・東南亞事迹 其一 漢紀 魏紀

卷十七 漢紀九 武帝建元六年(前135)八月

  閩越王郢興兵擊南越邊邑;南越王守天子約,不敢擅興兵,使人上書告天子。於是天子多南越義,大為發兵,遣大行王恢出豫章,大農令韓安國出會稽,擊閩越。

卷十八 漢紀十 武帝元光五年(前130)正月

  初,王恢之討東越也,使番陽令唐蒙風曉南越。南越食蒙以蜀枸醬,蒙問所從來。曰:「道西北牂柯江。牂柯江廣數里,出番禺城下。」蒙歸至長安,問蜀賈人。賈人曰:「獨蜀出枸醬,多持竊出市夜郞。夜郞者,臨牂柯江,江廣百餘步,足以行船。南越以財物役屬夜郞,西至桐師,然亦不能臣使也。」蒙乃上書說上曰:「南越王黃屋左纛,地東西萬餘里,名為外臣,實一州主也。今以長沙、豫章往,水道多,絕難行。竊聞夜郞所有精兵可得十餘萬,浮船牂柯江,出其不意,此制越一奇也。誠以漢之強,巴、蜀之饒,通夜郞道為置吏,甚易。」上許之。

  乃拜蒙為中郞將,將千人,食重萬餘人,從巴、蜀筰關入,遂見夜郞侯多同。蒙厚賜,喩以威德,約為置吏,使其子為令。夜郞旁小邑皆貪漢繒帛,以為漢道險,終不能有也,乃且聽蒙約。還報,上以為犍為郡,發巴、蜀卒治道,自僰道指牂柯江,作者數萬人,士卒多物故,有逃亡者;用軍興法誅其渠率,巴、蜀民大驚恐。上聞之,使司馬相如責唐蒙等,因諭告巴、蜀民以非上意;相如還報。

  是時,邛、筰之君長。聞南夷與漢通,得賞賜多,多欲願為內臣妾,請吏比南夷。天子問相如,相如曰:「邛、筰、冉駹者近蜀,道亦易通;秦時嘗通,為郡縣,至漢興而罷。今誠復通,為置郡縣,愈於南夷。」天子以為然,乃拜相如為中郞將,建節往使,及副使王然于等乘傳,因巴、蜀吏幣物以賂西夷;邛、筰、冉駹、斯楡之君皆請為內臣。除邊關;關益斥,西至沬、若水,南至牂柯為徼,通零關道,橋孫水以通邛都,為置一都尉、十餘縣,屬蜀。天子大說。

卷十八 漢紀十 武帝元光五年(前130)年末

  是時,巴、蜀四郡鑿山通西南夷,千餘里戍轉相餉。數歲,道不通,士罷餓、離暑濕死者甚衆;西南夷又數反,發兵興擊,費以巨萬計而無功。上患之,詔使公孫弘視焉。還奏事,盛毀西南夷無所用,上不聽。

卷十八 漢紀十 武帝元朔元年(前128)年末

  嚴安上書曰:「今天下人民,用財侈靡,車馬、衣裘、宮室,皆競修飾,調五聲使有節族,雜五色使有文章,重五味方丈於前,以觀欲天下。彼民之情,見美則願之,是敎民以侈也;侈而無節,則不可贍,民離本而徼末矣。末不可徒得,故縉紳者不憚為詐,帶劍者夸殺人以矯奪,而世不知愧,是以犯法者衆。臣願為民制度以防其淫,使貧富不相燿以和其心;心志定,則盜賊消,刑罰少,陰陽和,萬物蕃也。昔秦王意廣心逸,欲威海外,使蒙恬將兵以北攻胡,又使尉屠睢將樓船之士以攻越。當是時,秦禍北構於胡,南挂於越,宿兵於無用之地,進而不得退。行十餘年,丁男被甲,丁女轉輸,苦不聊生,自經於道樹,死者相望。及秦皇帝崩,天下大畔,滅世絕祀,窮兵之禍也。故周失之弱,秦失之強,不變之患也。今徇西夷,朝夜郞,降羌、僰,略薉州,建城邑,深入匈奴,燔其龍城,議者美之。此人臣之利,非天下之長策也。」

卷十八 漢紀十 武帝元朔三年(前126)冬

  以公孫弘為御史大夫。是時,方通西南夷,東置蒼海,北筑朔方之郡。公孫弘數諫,以為罷敝中國以奉無用之地,願罷之。天子使朱買臣等難以置朔方之便,發十策,弘不得一。弘乃謝曰:「山東鄙人,不知其便若是,願罷西南夷、蒼海而專奉朔方。」上乃許之,春,罷蒼海郡。

卷十八 漢紀十 武帝元朔三年(前126)秋

秋,罷西夷,獨置南夷、夜郞兩縣、一都尉,稍令犍為自葆就,專力城朔方。

卷十九 漢紀十一 武帝元狩元年(前122)五月條下

  初,張騫自月氏還,具為天子言西域諸國風俗:「大宛在漢正西,可萬里。其俗土著,耕田;多善馬,馬汗血;有城郭、室屋,如中國。其東北則烏孫,東則于窴。于窴之西,則水皆西流注西海,其東,水東流注鹽澤。鹽澤潛行地下,其南則河源出焉。鹽澤去長安五千里。匈奴右方居鹽澤以東,至隴西長城,南接羌,鬲漢道焉。烏孫、康居、奄蔡、大月氏,皆行國,隨畜牧,與匈奴同俗。大夏在大宛西南,與大宛同俗。臣在大夏時,見邛竹杖、蜀布,問曰:『安得此?』大夏國人曰:『吾賈人往市之身毒。』身毒在大夏東南可數千里,其俗土著,與大夏同。以騫度之,大夏去漢萬二千里,居漢西南;今身毒國又居大夏東南數千里,有蜀物,此其去蜀不遠矣。今使大夏,從羌中,險,羌人惡之;少北,則為匈奴所得;從蜀,宜徑,又無寇。」

  天子旣聞大宛及大夏、安息之屬,皆大國,多奇物,土著,頗與中國同業,而兵弱,貴漢財物。其北有大月氏、康居之屬,兵強,可以賂遺設利朝也。誠得而以義屬之,則廣地萬里,重九譯,致殊俗,威德遍於四海,欣然以騫言為然。乃令騫因蜀、犍為發間使王然于等四道並出,出駹,出冉,出徙,出邛、僰,指求身毒國,各行一二千里,其北方閉氐、莋,南方閉巂、昆明。昆明之屬無君長,善寇盜,輒殺略漢使,終莫得通。於是漢以求身毒道,始通滇國。滇王當羌謂漢使者曰:「漢孰與我大?」及夜郞侯亦然。以道不通,故各自以為一州主,不知漢廣大。使者還,因盛言滇大國,足事親附;天子注意焉,乃復事西南夷。

卷十九 漢紀十一 武帝元狩三年(前120)秋

  上將討昆明,以昆明有滇池方三百里,乃作昆明池以習水戰。是時法旣益嚴,吏多廢免。兵革數動,民多買復及五大夫,徵發之士益鮮。於是除千夫、五大夫為吏,不欲者出馬。以故吏弄法,皆謫令伐棘上林,穿昆明池。

卷二十 漢紀十二 武帝元鼎五年(前112)秋

  秋,遣伏波將軍路博德出桂陽,下湟水;樓船將軍楊僕出豫章,下湞水;歸義越侯嚴為戈船將軍,出零陵,下離水;甲為下瀨將軍,下蒼梧;皆將罪人,江、淮以南樓船十萬人。越馳義侯遺別將巴、蜀罪人,發夜郞兵,下牂柯江,咸會番禺。

  齊相卜式上書,請父子與齊習船者往死南越。天子下詔褒美式,賜爵關內侯,金六十斤,田十頃,布告天下;天下莫應。是時列侯以百數,皆莫求從軍擊越。會九月嘗酎,祭宗廟,列侯以令獻金助祭。少府省金,金有輕及色惡者,上皆令劾以不敬,奪爵者百六人。辛巳,丞相趙周坐知列侯酎金輕,下獄,自殺。

卷二十 漢紀十二 武帝元鼎六年(前111)冬

  樓船將軍楊僕入越地,先陷尋陿,破石門,挫越鋒,以數萬人待伏波將軍路博德至俱進,樓船居前,至番禺。南越王建德、相呂嘉城守。樓船居東南面,伏波居西北面。會暮,樓船攻敗越人,縱火燒城。伏波為營,遣使者招降者,賜印綬,復縱令相招。樓船力攻燒敵,驅而入伏波營中。黎旦,城中皆降。建德、嘉已夜亡入海,伏波遣人追之。校尉司馬蘇弘得建德,越郞都稽得嘉。戈船、下瀨將軍兵及馳義侯所發夜郞兵未下,南越已平矣。遂以其地為南海、蒼梧、鬱林、合浦、交趾、九眞、日南、珠厓、儋耳九郡。師還,上益封伏波;封樓船為將梁侯,蘇弘為海常侯,都稽為臨蔡侯,及越降將蒼梧王趙光等四人皆為侯。

卷二十 漢紀十二 武帝元鼎六年(前111)冬

  賽南越,祠泰一、后土,始用樂舞。

  馳義侯發南夷兵,欲以擊南越。且蘭君恐遠行,旁國虜其老弱,乃與其衆反,殺使者及犍為太守。漢乃發巴、蜀罪人當擊南越者八校尉,遣中郞將郭昌、衞廣將而擊之,誅且蘭及邛君、莋侯,遂平南夷為牂柯郡。夜郞侯始倚南越,南越已滅,夜郞遂入朝,上以為夜郞王。冉駹皆振恐,請臣置吏,乃以邛都為越巂郡,莋都為沈黎郡,冉駹為汶山郡,廣漢西白馬為武都郡。

  初,東越王餘善上書,請以卒八千人從樓船擊呂嘉;兵至揭揚,以海風波為解,不行,持兩端,陰使南越。及漢破番禺,不至。楊僕上書願便引兵擊東越;上以士卒勞倦,不許,令諸校屯豫章、梅嶺以待命。餘善聞樓船請誅之,漢兵臨境,乃遂反,發兵距漢道,號將軍騶力等為呑漢將軍,入白沙、武林、梅嶺,殺漢三校尉。是時,漢使大農張成、故山州侯齒將屯,弗敢擊,卻就便處,皆坐畏懦誅。餘善自稱武帝。

  上欲復使楊僕將,為其伐前勞,以書敕責之曰:「將軍之功獨有先破石門、尋陿,非有斬將搴旗之實也,烏足以驕人哉!前破番禺,捕降者以為虜,掘死人以為獲,是一過也。使建德、呂嘉得以東越為援,是二過也。士卒暴露連歲,將軍不念其勤勞,而請乘傳行塞,因用歸家,懷銀、黃,垂三組,夸鄉里,是三過也。失期內顧,以道惡為解,是四過也。問君蜀刀價而陽不知,挾偽干君,是五過也。受詔不至蘭池,明日又不對;假令將軍之吏,問之不對,令之不從,其罪何如?推此心在外,江海之間可得信乎?今東越深入,將軍能率衆以掩過不?」僕惶恐對曰:「願盡死贖罪!」上乃遣橫海將軍韓說出句章,浮海從東方往;樓船將軍楊僕出武林,中尉王溫舒出梅嶺,以越侯為戈船、下瀨將軍,出若邪、白沙,以擊東越。

卷二十 漢紀十二 武帝元封元年(前110)十月

  冬,十月,下詔曰:「南越、東甌,咸伏其辜;西蠻、北夷,頗未輯睦;朕將巡邊垂,躬秉武節,置十二部將軍,親帥師焉。」乃行,自雲陽北歷上郡、西河、五原,出長城,北登單于臺,至朔方,臨北河;遣使者郭吉告單于曰:「南越王頭已縣于漢北闕。今單于能戰,天子自將待邊;不能,卽南面而臣於漢,何徒遠走亡匿於幕北寒苦無水草之地,毋為也!」語卒而單于大怒,立斬主客見者,而留郭吉,遷之北海上。然匈奴亦讋,終不敢出。上乃還,祭黃帝冢橋山,釋兵須如。上曰:「吾聞黃帝不死,今有冢,何也?」公孫卿曰:「黃帝已仙上天,羣臣思慕,葬其衣冠。」上歎曰:「吾後升天,羣臣亦當葬吾衣冠於東陵乎?」乃還甘泉,類祠太一。

卷二十 漢紀十二 武帝元封元年(前110)十月條下

  漢兵入東越境,東越素發兵距險,使徇北將軍守武林。樓船將軍卒錢塘轅終古斬徇北將軍。故越衍侯吳陽以其邑七百人反攻越軍於漢陽。越建成侯敖與繇王居股殺馀善,以其衆降。上封終古為禦兒侯,陽為卯石侯,居股為東成侯,敖為開陵侯;又封橫海將軍說為按道侯,橫海校尉福為繚嫈侯,東越降將多軍為無錫侯。上以閩地險阻,數反覆,終為后世患,乃詔諸將悉其民徙於江、淮之間,遂虛其地。

卷二十一 漢紀十三 武帝元封二年(前109)秋

  初,上使王然于以越破及誅南夷兵威喩滇王入朝。滇王者,其衆數萬人,其旁東北有勞深、靡莫,皆同姓相杖,未肯聽。勞深、靡莫數侵犯使者吏卒。於是上遣將軍郭昌、中郞將衞廣發巴、蜀兵擊滅勞深、靡莫,以兵臨滇。滇王舉國降,請置吏入朝,於是以為益州郡,賜滇王王印,復長其民。

  是時,漢滅兩越,平西南夷,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賦稅。南陽、漢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,給初郡吏卒奉食、幣物、傳車、馬被具。而初郡時時小反,殺吏,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,間歲萬餘人,費皆仰給大農。大農以均輸、調鹽鐵助賦,故能贍之。然兵所過,縣為以訾給毋乏而已,不也言擅賦法矣。

卷二十一 漢紀十三 武帝元封六年(前105)三月

  漢旣通西南夷,開五郡,欲地接以前通大夏,歲遣使十餘輩出此初郡,皆閉昆明,為所殺,奪幣物。於是天子赦京師亡命,令從軍,遣拔胡將軍郭昌將以擊之,斬首數十萬。后復遣使,竟不得通。

卷二十三 漢紀十五 昭帝始元元年(前86)夏

  夏,益州夷二十四邑、三萬餘人皆反。遣水衡都尉呂(破)〔辟〕胡募吏民及發犍為、蜀郡奔命往擊,大破之。

卷二十三 漢紀十五 昭帝始元四年(前83)春

  西南夷姑繒、葉楡復反,遣水衡都尉呂辟胡將益州兵擊之。辟胡不進,蠻夷遂殺益州太守,乘勝與辟胡戰,士戰及溺死者四千餘人。冬,遣大鴻臚田廣明擊之。

卷二十三 漢紀十五 昭帝始元五年(前82)六月條下

  罷儋耳、眞番郡。

  秋,大鴻臚廣明、軍正王平擊益州,斬首、捕虜三萬餘人,獲畜產五萬餘頭。

卷二十三 漢紀十五 昭帝始元六年(前81)七月條下

  詔以鉤町侯毋波率其邑君長、人民擊反者有功,立以為鉤町王。賜田廣明爵關內侯。

卷二十三 漢紀十五 昭帝元鳳五年(前76)秋

  秋,罷象郡,分屬鬱林、牂柯。

卷二十六 漢紀十八 宣帝神爵元年(前61)三月

  三月,行幸河東,祠后土。上頗修武帝故事,謹齋祀之禮,以方士言增置神祠;聞益州有金馬、碧雞之神,可醮祭而致,于是遣諫大夫蜀郡王褒使持節而求之。

卷三十 漢紀二十二 成帝河平二年(前27)六月

  夜郞王興、鉤町王禹、漏臥侯俞更舉兵相攻。牂柯太守請發兵誅興等。議者以為道遠不可擊,乃遣太中大夫蜀郡張匡持節和解。興等不從命,刻木象漢吏,立道旁,射之。

  杜欽說大將軍王鳳曰:「蠻夷王侯輕易漢使,不憚國威,恐議者選耎,復守和解;太守察動靜有變,乃以聞。如此,則復曠一時,王侯得收獵其衆,申固其謀,黨助衆多,各不勝忿,必相殄滅。自知罪成,狂犯守尉,遠臧溫暑毒草之地;雖有孫、吳將,賁、育士,若入水火,往必焦沒,智勇亡所施。屯田守之,費不可勝量。宜因其罪惡未成,未疑漢家加誅,陰敕旁郡守尉練士馬,大司農豫調穀積要害處,選任職太守往。以秋涼時入,誅其王侯尤不軌者。卽以為不毛之地,無用之民,聖王不以勞中國,宜罷郡,放棄其民,絕其王侯勿復通。如以先帝所立累世之功不可墮壞,亦宜因其萌牙,早斷絕之。及已成形然后戰師,則萬姓被害。」於是鳳薦金城司馬臨邛陳立為牂柯太守。

  立至牂柯諭告夜郞王興,興不從命;立請誅之,未報。乃從吏數十人出行縣,至興國且同亭,召興。興將數千人往至亭,從邑君數十人入見立。立數責,因斷頭。邑君曰:「將軍誅無狀,為民除害,願出曉士衆!」以興頭示之,皆釋兵降。鉤町王禹、漏臥侯俞震恐,入粟千斛、牛羊勞吏士。立還歸郡。

  興妻父翁指,與子邪務收餘兵,迫脅旁二十二邑反。至冬,立奏募諸夷,與都尉、長史分將攻翁指等。翁指據阸為壘,立使奇兵絕其饟道,縱反間以誘其衆。都尉萬年曰:「兵久不決,費不可共。」引兵獨進;敗走,趨立營。立怒,叱戲下令格之。都尉復還戰,立救之。時天大旱,立攻絕其水道。蠻夷共斬翁指,持首出降,西夷遂平。考異曰:西夷傳但云河平中;而胡旦漢春秋云在此年十一月,未知何據也。

卷三十 漢紀二十二 成帝河平三年(前26)二月

  丙戌,犍為地震,山崩,壅江水,水逆流

卷三十二 漢紀二十四 成帝綏和元年(前8)十二月

  犍為郡於水濱得古磬十六枚,議者以為善祥。

卷三十五 漢紀二十七 平帝元始元年(1)正月

  春,正月,王莽風益州,令塞外蠻夷自稱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、黑雉二。莽白太后下詔,以白雉薦宗廟。於是羣臣盛陳莽功德,「致周成白雉之瑞,周公及身在而托號於周,莽宜賜號曰安漢公,益戶疇爵邑。」太后詔尚書具其事。

卷三十五 漢紀二十七 平帝元始二年(2)春

  春,黃支國獻犀牛。黃支在南海中,去京師三萬里。王莽欲耀威德,故厚遺其王,令遣使貢獻。

  越巂郡上黃龍游江中。太師光、大司徒宮等咸稱「莽功德比周公,宜告祠宗廟。」

卷三十七 漢紀二十九 王莽始建國元年(9)秋

  秋,遣五威將王奇等十二人班符命四十二篇於天下:德祥五事,符命二十五,福應十二。五威將奉符命,齎印綬,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,外及匈奴、西域、徼外蠻夷,皆卽授新室印綬,因收故漢印綬。大赦天下。

  五威將乘乾文車,駕坤六馬,背負鷩鳥之毛,服飾甚偉。每一將各置五帥,將持節,帥持幢。其東出者至玄菟、樂浪、高句驪、夫餘;南出都隃徼外,歷益州,改句町王為侯;西出者至西域,盡改其王為侯;北出者至匈奴庭,授單于印,改漢印文,去璽言章。

卷三十七 漢紀二十九 王莽始建國四年(12)二月條下

  初,五威將帥出西南夷,改句町王為侯,王邯怨怒不附。莽諷牂柯大尹周歆詐殺邯。邯弟承起兵殺歆,州郡擊之,不能服。莽又發高句驪兵擊匈奴;高句驪不欲行,郡強迫,皆亡出塞,因犯法為寇。遼西大尹田譚追擊之,為所殺。州郡歸咎於高句驪侯騶,嚴尤奏言:「貉人犯法,不從騶起;正有它心,宜令州郡且尉安之。今猥被以大罪,恐其遂畔,夫餘之屬必有和者。匈奴未克,夫餘、濊貉復起,此大憂也。」莽不尉安,濊貉遂反;詔尤擊之。尤誘高句驪侯騶至而斬焉,傳首長安。莽大說,更名高句驪為下句驪。於是貉人愈犯邊,東、北與西南夷皆亂。莽志方盛,以為四夷不足吞滅,專念稽古之事,復下書:「以此年二月東巡狩,具禮儀調度。」旣而以文母太后體不安,且止待後。

卷三十七 漢紀二十九 王莽天鳳元年(14)七月條下

  益州蠻夷愁擾,盡反,復殺益州大尹程降。莽遣平蠻將軍馮茂發巴、蜀、犍為吏士,賦斂取足於民,以擊之。

卷三十八 漢紀三十 王莽天鳳三年(16)七月

  平蠻將軍馮茂擊句町,士卒疾疫死者什六七,賦斂民財什取五,益州虛耗而不克;征還,下獄死。冬,更遣寧始將軍廉丹與庸部牧史熊,大發天水、隴西騎士,廣漢、巴、蜀、犍為吏民十萬人、轉輸者合二十萬人擊之。始至,頗斬首數千;其後軍糧前後不相及,士卒飢疫。莽徵丹、熊,丹、熊願益調度,必克乃還,復大賦斂。就都大尹馮英不肯給,上言:「自西南夷反叛以來,積且十年,郡縣距擊不已。續用馮茂,茍施一切之政;僰道以南,山險高深茂,多敺衆遠居,費以億計,吏士罹毒氣死者什七。今丹、熊懼於自詭,期會調發諸郡兵穀,復訾民取其什四,空破梁州,功終不遂。宜罷兵屯田,明設購賞。」莽怒,免英官;后頗覺寤,曰:「英亦未可厚非。」復以英為長沙連率。越巂蠻夷任貴亦殺太守枚根〔,自立為邛穀王〕

卷三十八 漢紀三十 王莽天鳳六年(19)春

  更始將軍廉丹擊益州,不能克。益州夷棟蠶、若豆等起兵殺郡守;越巂夷人大牟亦叛,殺略吏人。莽召丹還,更遣大司馬護軍郭興、庸部牧李曅擊蠻夷若豆等。

卷三十八 漢紀三十 王莽地皇二年(21)正月條下

  莽遣太師羲仲景尚、更始將軍護軍王黨將兵擊靑、徐賊,國師和仲曹放助郭興擊句町,皆不能克。軍師放縱,百姓重困。

卷四十 漢紀三十二 光武帝建武元年(25)四月

  蜀郡功曹李熊說公孫述宜稱天子。夏,四月,述卽帝位,號成家,改元龍興;〔以〕李熊為大司徒,述弟光為大司馬,恢為大司空。越巂任貴據郡降述。

卷四十 漢紀三十二 光武帝建武二年(26)二月

  公孫述又遣將軍任滿從閬中下江州,東據扞關,於是盡有益州之地。

卷四十二 漢紀三十四 光武帝建武十一年(35)十月

  冬,十月,公孫述使刺客詐為亡奴,降岑彭,夜,刺殺彭;太中大夫監軍鄭興領其營,以俟吳漢至而授之。彭持軍整齊,秋毫無犯。邛穀王任貴聞彭威信,數千里遣使迎降;會彭已被害,帝盡以任貴所獻賜彭妻子。蜀人為立廟祠之。

卷四十三 漢紀三十五 光武帝建武十二年(36)十一月

  初,王莽以廣漢文齊為益州太守,齊訓農治兵,降集羣夷,甚得其和。公孫述時,齊固守拒險,述拘其妻子,許以封侯,齊不降。聞上卽位,間道遣使自聞。蜀平,徵為鎮遠將軍,封成義侯。

卷四十三 漢紀三十五 光武帝建武十四年(38)夏

  夏,邛穀王任貴遣使上三年計,卽授越巂太守。

卷四十三 漢紀三十五 光武帝建武十九年(43)九月條下,年末

  西南夷棟蠶反,殺長吏;詔武威將軍劉尚討之。路由越巂,邛穀王任貴恐尚旣定南邊,威法必行,己不得自放縱,卽聚兵起營,多釀毒酒,欲先勞軍,因襲擊尚。尚知其謀,卽分兵先據邛都,遂掩任貴,誅之。

卷四十三 漢紀三十五 光武帝建武二十年(44)十二月

  劉尚進兵與棟蠶等連戰,皆破之。

卷四十三 漢紀三十五 光武帝建武二十一年(45)正月

  春,正月,追至不韋,斬棟蠶帥,西南諸夷悉平。

卷四十五 漢紀三十七 明帝永平十二年(69)春

  春,哀牢王柳貌率其民五萬餘戶內附,以其地置哀牢、博南二縣。始通博南山,度蘭倉水,行者苦之,歌曰:「漢德廣,開不賓;度蘭倉,為它人。」

卷四十五 漢紀三十七 明帝永平永平十七年(74)三月

  益州刺史梁國朱輔宣示漢德,威懷遠夷,自汶山以西,前世所不至,正朔所未加,白狼、槃木等百餘國,皆舉種稱臣奉貢。白狼王唐菆作詩三章,歌頌漢德,輔使犍為郡掾由恭譯而獻之。

卷四十六 漢紀三十八 章帝建初元年(76)九月

  初,益州西部都尉廣漢鄭純,為政淸潔,化行夷貊,君長感慕,皆奉珍內附;明帝為之置永昌郡,以純為太守。純在官十年而卒,后人不能撫循夷人。九月,哀牢王類牢殺守令反,攻博南。

卷四十六 漢紀三十八 章帝建初二年(77)三月

  永昌、越巂、益州三郡兵及昆明夷鹵承等擊哀牢王類牢於博南,大破,斬之。

卷四十九 漢紀四十一 安帝永初元年(107)三月

  己卯,永昌徼外僬僥種夷陸類等舉種內附。

卷四十九 漢紀四十一 安帝永初元年(107)五月

  九眞徼外、夜郞蠻夷,舉土內屬。

卷四十九 漢紀四十一 安帝永初四年(110)九月

  九月,甲申,益州郡地震。

卷四十九 漢紀四十一 安帝元初二年(115)春

  零昌分兵寇益州,遣中郞將尹就討之。

卷四十九 漢紀四十一 安帝元初二年(115)九月

  尹就擊羌黨呂叔都等,蜀人陳省、羅橫應募刺殺叔都,皆封侯,賜錢。

卷五十 漢紀四十二 安帝元初三年(116)正月

  春,正月,蒼梧、鬱林、合浦蠻夷反;二月,遣侍御史任逴督州郡兵討之。

卷五十 漢紀四十二 安帝元初三年(116)五月

  越巂徼外夷舉種內屬。

卷五十 漢紀四十二 安帝元初三年(116)十一月

  冬,十一月,蒼梧、鬱林、合浦蠻夷降。

卷五十 漢紀四十二 安帝元初四年(117)六月

  尹就坐不能定益州,徵抵罪;以益州刺史張喬領其軍屯,招誘叛羌,稍稍降散。

卷五十 漢紀四十二 安帝元初四年(117)十二月

  越巂夷以郡縣賦斂煩數,十二月,大牛種封離等反,殺遂久令。考異曰:西南夷伝云「五年叛」,今從帝紀。

卷五十 漢紀四十二 安帝元初五年(118)六月條下

  永昌、益州、蜀郡夷皆叛應封離,衆至十餘萬,破壞二十餘縣,殺長吏,焚掠百姓,骸骨委積,千里無人。

卷五十 漢紀四十二 安帝元初六年(119)十二月年末

  益州刺史張喬遣從事楊竦將兵至楪楡,擊封離等,大破之,斬首三萬餘級,獲生口千五百人。封離等惶怖,斬其同謀渠帥,詣竦乞降。竦厚加慰納,其餘三十六種皆來降附。竦因奏長吏姦猾,侵犯蠻夷者九十人,皆減死論。

卷五十 漢紀四十二 安帝永寧元年(120)十二月

  十二月,永昌徼外撣國王雍曲調遣使者獻樂及幻人。

卷五十 漢紀四十二 安帝延光二年(123)正月

  春,正月,旄牛夷反,益州刺史張喬擊破之。

卷五十一 漢紀四十三 安帝四年(125)十月

  冬,十月,丙午,越巂山崩。

卷五十二 漢紀四十四 沖帝永嘉元年(145)十一月條下,年末

  永昌太守劉君世,鑄黃金為文蛇,以獻大將軍冀;益州刺史种暠糾發逮捕,馳傳上言。冀由是恨暠。會巴郡人服直聚黨數百人,自稱天王,暠與太守應承討捕,不克,吏民多被傷害;冀因此陷之,傳逮暠、承。李固上疏曰:「臣伏聞討捕所傷,本非暠、承之意,實由縣吏懼法畏罪,迫逐深苦,致此不詳。比盜賊羣起,處處未絕。暠、承以首舉大姦而相隨受罪,臣恐沮傷州縣糾發之意,更共飾匿,莫復盡心!」太后省奏,乃赦暠、承罪,免官而已。金蛇輸司農,冀從大司農杜喬借觀之,喬不肯與;冀小女死,令公卿會喪,喬獨不往;冀由是銜之。

卷五十四 漢紀四十六 桓帝延熹四年(161)六月

  犍為屬國夷寇鈔百姓。益州刺史山昱擊破之。

卷五十七 漢紀四十九 靈帝熹平五年(176)四月

  益州郡夷反,太守李顒討平之。

卷五十七 漢紀四十九 靈帝熹平五年(176)閏五月

  閏月,永昌太守曹鸞上書曰:「夫黨人者,或耆年淵德,或衣冠英賢,皆宜股肱王室,左右大猷者也;而久被禁錮,辱在塗泥。謀反大逆尚蒙赦宥,黨人何罪,獨不開恕乎!所以災異屢見,水旱荐臻,皆由於斯。宜加沛然,以副天心。」帝省奏,大怒,卽詔司隸、益州檻車收鸞,送槐里獄,掠殺之。於是詔州郡更考黨人門生、故吏、父子、兄弟在位者,悉免官禁錮,爰及五屬。

卷五十九 漢紀五十一 靈帝中平五年(188)三月

  太常江夏劉焉見王室多故,建議以為:「四方兵寇,由刺史威輕,旣不能禁,且用非其人,以致離叛。宜改置牧伯,選淸名重臣以居其任。」焉內欲求交趾牧。侍中廣漢董扶私謂焉曰:「京師將亂,益州分野有天子氣。」焉乃更求益州。會益州刺史郤儉賦斂煩擾,謠言遠聞,而耿鄙、張懿皆為盜所殺,朝廷遂從焉議,選列卿、尚書為州牧,各以本秩居任。以焉為益州牧,太僕黃琬為豫州牧,宗正東海劉虞為幽州牧。州任之重,自此而始。焉,魯恭王之后;虞,東海恭王之五世孫也。虞嘗為幽州刺史,民夷懷其恩信,故用之。董扶及太倉令趙韙皆棄官,隨焉入蜀。

卷五十九 漢紀五十一 靈帝中平五年(188)六月

  益州賊馬相、趙祗等起兵緜竹,自號黃巾,殺刺史郤儉,進擊巴郡、犍為,旬月之間,破壞三郡,有衆數萬,自稱天子。州從事賈龍率吏民攻相等,數日破走,州界淸靜。龍乃選吏卒迎劉焉。

  焉徙治緜竹,撫納離叛,務行寬惠,以收人心。

卷六十一 漢紀五十三 獻帝興平元年(194)十二月

  馬騰之攻李傕也,劉焉二子範、誕皆死。議郞河南龐羲,素與焉善,乃募將焉諸孫入蜀。會天火燒城,焉徙治成都,疽發背而卒。州大吏趙韙等貪焉子璋溫仁,共上璋為益州刺史,詔拜潁川扈瑁為刺史。璋將沈彌、婁發、甘寧反,擊璋,不勝,走入荆州;詔乃以璋為益州牧。璋以韙為征東中郞將,率衆擊劉表,屯朐䏰。

卷六十三 漢紀五十五 獻帝建安五年(200)十月條下,年末

  初,南陽、三輔民流入益州者數萬家,劉焉悉收以為兵,名曰東州兵。璋性寬柔,無威略,東州人侵暴舊民,璋不能禁。趙韙素得人心,因益州士民之怨,遂作亂,引兵數萬攻璋;厚賂荆州,與之連和;蜀郡、廣漢、犍為皆應之。

卷六十七 漢紀五十九 獻帝建安十九年(214)閏五月

  劉備圍雒城且一年,龐統為流矢所中,卒。法正牋與劉璋,為陳形勢強弱,且曰:「左將軍從舉兵以來,舊心依依,實無薄意。愚以為可圖變化,以保尊門。」璋不答。雒城潰,備進圍成都。諸葛亮、張飛、趙云引兵來會。

  馬超知張魯不足與計事,又魯將楊昂等數害其能,超內懷於邑。備使建寧督郵李恢往說之,超遂從武都逃入氐中,密書請降於備。備使人止超,而潛以兵資之。超到,令引軍屯城北,城中震怖。

卷六十七 漢紀五十九 獻帝建安十九年(214)閏五月

  備入成都,置酒,大饗士卒。取蜀城中金銀,分賜將士,還其穀帛。備領益州牧,以軍師中郞將諸葛亮為軍師將軍,益州太守南郡董和為掌軍中郞將,並置左將軍府事,偏將軍馬超為平西將軍,軍議校尉法正為蜀郡太守、揚武將軍,裨將軍南陽黃忠為討虜將軍,從事中郞麋竺為安漢將軍,簡雍為昭德將軍,北海孫乾為秉忠將軍,廣漢長黃權為偏將軍,汝南許靖為左將軍長史,龐羲為司馬,李嚴為犍為太守,費觀為巴郡太守,山陽伊籍為從事中郞,零陵劉巴為西曹掾,廣漢彭羕為益州治中從事。

  初,董和在郡,淸儉公直,為民夷所愛信,蜀中推為循吏,故備舉而用之。

 

卷六十九 魏紀一 文帝黃初二年(221)三月

  蜀中傳言漢帝已遇害,於是漢中王發喪制服,謚曰孝愍皇帝。羣下競言符瑞,勸漢中王稱尊號。前部司馬費詩上疏曰:「殿下以曹操父子逼主篡位,故乃羈旅萬里,糾合士衆,將以討賊。今大敵未克而先自立,恐人心疑惑。昔高祖與楚約,先破秦者王之。及屠咸陽,獲子嬰,猶懷推讓;況今殿下未出門庭,便欲自立邪!愚臣誠不為殿下取也。」王不悅,左遷詩為部永昌從事。夏,四月,丙午,漢中王卽皇帝位於武擔之南,大赦,改元章武。以諸葛亮為丞相,許靖為司徒。

卷七十 魏紀二 文帝黃初四年(223)六月

  初,益州郡耆帥雍闓殺太守正昂,因士燮以求附於吳,又執太守成都張裔以與吳,吳以闓為永昌太守。永昌功曹呂凱、府丞王伉率吏士閉境拒守,闓不能進,使郡人孟獲誘扇諸夷,諸夷皆從之;牂柯太守硃褒、越巂夷王高定皆叛應闓。諸葛亮以新遭大喪,皆撫而不討,務農殖穀,閉關息民,民安食足而後用之。

卷七十 魏紀二 文帝黃初六年(225)三月

  漢諸葛亮率衆討雍闓,參軍馬謖送之數十里。亮曰:「雖共謀之歷年,今可更惠良規。」謖曰:「南中恃其險遠,不服久矣。雖今日破之,明日復反耳。今公方傾國北伐以事強賊,彼知官勢內虛,其叛亦速。若殄盡遺類以除后患,旣非仁者之情,且又不可倉卒也。夫用兵之道,攻心為上,攻城為下,心戰為上,兵戰為下,願公服其心而已。」亮納其言。謖,良之弟也。

卷七十 魏紀二 文帝黃初六年(225)七月

  漢諸葛亮至南中,所在戰捷。亮由越巂入,斬雍闓及高定。使庲降督益州李恢由益州入,門下督巴西馬忠由牂柯入,擊破諸縣,復與亮合。孟獲收闓餘衆以拒亮。獲素為夷、漢所服,亮募生致之,旣得,使觀於營陳之間,問曰:「此軍何如?」獲曰:「向者不知虛實,故敗。今蒙賜觀營陳,若祇如此,卽定易勝耳。」亮笑,縱使更戰。七縱七禽而亮猶遣獲,獲止不去,曰:「公,天威也,南人不復反矣!」亮遂至滇池。

  益州、永昌、牂柯、越巂四郡皆平,亮卽其渠率而用之。或以諫亮,亮曰:「若留外人,則當留兵,兵留則無所食,一不易也;加夷新傷破,父兄死喪,留外人而無兵者,必成禍患,二不易也;又,夷累有廢殺之罪,自嫌釁重,若留外人,終不相信,三不易也。今吾欲使不留兵,不運糧,而綱紀粗定,夷、漢粗安故耳。」亮於是悉收其俊傑孟獲等以為官屬,出其金、銀、丹、漆、耕牛、戰馬以給軍國之用。自是終亮之世,夷不復反。

卷七十 魏紀二 文帝黃初七年(226)年末

  是歲,吳交趾太守士燮卒,吳王以燮子徽為安遠將軍,領九眞太守,以校尉陳時代燮。交州刺史呂岱以交趾絕遠,表分海南三郡為交州,以將軍戴良為刺史;海東四郡為廣州,岱自為刺史;遣良與時南入。而徽自署交趾太守,發宗兵拒良,良留合浦。交趾栢鄰,燮舉吏也,叩頭諫徽,使迎良。徽怒,笞殺鄰,鄰兄治合宗兵擊,不克。呂岱上疏請討徽,督兵三千人,晨夜浮海而往。或謂岱曰:「徽藉累世之恩,為一州所附,未易輕也。」岱曰:「今徽雖懷逆計,未知吾之卒至;若我潛軍輕舉,掩其無備,破之必也。稽留不速,使得生心,嬰城固守,七郡百蠻,雲合響應,雖有智者,誰能圖之!」遂行,過合浦,與良俱進。岱以燮弟子輔為師友從事,遣往說徽。徽率其兄弟六人出降,岱皆斬之。

    孫盛論曰:夫柔遠能邇,莫善於信。呂岱師友士輔,使通信誓;徽兄弟肉袒,推心委命,岱因滅之以要功利,君子是以知呂氏之祚不延者也。

  徽大將軍甘醴及栢治率吏民共攻岱,岱奮擊,破之。於是除廣州,復為交州如故。岱進討九眞,斬獲以萬數;又遣從事南宣威命,曁徼外扶南、林邑、堂明諸王,各遣使入貢於吳。

卷七十一 魏紀三 明帝太和四年(230)年末

  武陵五谿蠻夷叛吳,吳主以南土淸定,召交州剌史呂岱還屯長沙漚口。

卷七十二 魏紀四 明帝靑龍元年(233)年末

  蜀庲降都督張翼,用法嚴峻,南夷豪帥劉胄叛。丞相亮以參軍巴西馬忠代翼,召翼令還。其人謂翼宜速歸卽罪。翼曰:「不然,吾以蠻夷蠢動,不稱職,故還耳。然代人未至,吾方臨戰場,當運糧積穀,為滅賊之資,豈可以黜退之故而廢公家之務乎!」於是統攝不懈,代到乃發。馬忠因其成基,破胄,斬之。

卷七十四 魏紀六 明帝景初三年(239)十月

  冬,十月,吳太常潘濬卒。吳主以鎮南將軍呂岱代濬,與陸遜共領荆州文書。岱時年已八十,體素精勤,躬親王事,與遜同心協規,有善相讓,南士稱之。

  十二月,吳將廖式殺臨賀太守嚴綱等,自稱平南將軍,攻零陵、桂陽,搖動交州諸郡,衆數萬人。呂岱自表輒行,星夜兼路,吳主遣使追拜交州牧,及遣諸將唐咨等絡繹相繼,攻討一年,破之,斬式及其支黨,郡縣悉平。岱復還武昌。

卷七十四 魏紀六 邵陵厲公正始元年(240)春

  越巂蠻夷數叛漢,殺太守,是後太守不敢之郡,寄治安定縣,去郡八百餘里。漢主以巴西張嶷為越巂太守,嶷招慰新附,誅討強猾,蠻夷畏服,郡界悉平,復還舊治。

卷七十四 魏紀六 邵陵厲公正始三年(242)七月

  吳主遣將軍聶友、校尉陸凱將兵三萬擊儋耳、珠崖。

卷七十五 魏紀七 邵陵厲公正始九年(248)十二月年末

  吳交趾、九眞夷賊攻沒城邑,交部騷動。吳主以衡陽督軍都尉陸胤為交州刺史、安南校尉。胤入境,喩以恩信,降者五萬餘家,州境復淸。

卷七十八 魏紀十 元帝景元四年(263)正月條下

  吳交趾太守孫諝貪暴,為百姓所患;會吳主遣察戰鄧荀至交趾,荀擅調孔爵三十頭送建業,民憚遠役,因謀作亂。夏,五月,郡吏呂興等殺諝及荀,遣使來請太守及兵,九眞、日南皆應之。

卷七十八 魏紀十 元帝景元四年(263)十月條下

  漢人不意魏兵卒至,不為城守調度;聞艾已入平土,百姓擾擾,皆迸山澤,不可禁制。漢主使羣臣會議,或以蜀之與吳,本為與國,宜可奔吳;或以為南中七郡,阻險斗絕,易以自守,宜可奔南。光祿大夫譙周以為:「自古以來,無寄他國為天子者,若入吳國,亦當臣服。且治政不殊,則大能吞小,此數之自然也。由此言之,則魏能幷吳,吳不能幷魏明矣。等為稱臣,為小孰與為大,再辱之恥何與一辱!且若欲奔南,則當早為之計,然后可果。今大敵已近,禍敗將及,羣小之心,無一可保,恐發足之日,其變不測,何至南之有乎!」或曰:「今艾已不遠,恐不受降,如之何?」周曰:「方今東吳未賓,事勢不得不受,受之不得不禮。若陛下降魏,魏不裂土以封陛下者,周請身詣京都,以古義爭之。」衆人皆從周議。漢主猶欲入南,狐疑未決。周上疏曰:「南方遠夷之地,平常無所供為,猶數反叛,自丞相亮以兵威偪之,窮乃率從。今若至南,外當拒敵,內供服御,費用張廣,他無所取,耗損諸夷,其叛必矣!」漢主乃遣侍中張紹等奉璽綬以降於艾。北地王諶怒曰:「若理窮力屈,禍敗將及,便當父子君臣背城一戰,同死社稷,以見先帝可也,柰何降乎!」漢主不聽。是日,諶哭於昭烈之廟,先殺妻子,而後自殺。

卷七十八 魏紀十 元帝景元四年(263)十二月

  壬子,分益州為梁州。

卷七十八 魏紀十 元帝咸熙元年(264)三月

  初,漢建寧太守霍弋都督南中,聞魏兵至,欲赴成都,劉禪以備敵旣定,不聽。成都不守,弋素服大臨三日。諸將咸勸弋宜速降,弋曰:「今道路隔塞,未詳主之安危,去就大故,不可茍也。若魏以禮遇主上,則保境而降不晚也。若萬一危辱,吾將以死拒之,何論遲速邪!」得禪東遷之問,始率六郡將守上表曰:「臣聞人生在三,事之如一,惟難所在,則致其命。今臣國敗主附,守死無所,是以委質,不敢有貳。」晉王善之,拜南中都尉,委以本任。

卷七十八 魏紀十 元帝咸熙元年(264)七月

  吳分交州置廣州。

卷七十八 魏紀十 元帝咸熙元年(264)七月

  吳人以蜀初亡,交趾攜叛,國內恐懼,欲得長君。左典軍萬彧嘗為烏程令,與烏程侯皓相善,稱「皓之才識明斷,長沙桓王之儔也;又加之好學,奉遵法度。」屢言之於丞相興、左將軍布,興、布說朱太后,欲以皓為嗣。朱后曰:「我寡婦人,安知社稷之慮,茍吳國無隕,宗廟有賴,可矣。」於是遂迎立皓,改元元興,大赦。

卷七十八 魏紀十 元帝咸熙元年(264)九月

  辛未,詔以呂興為安南將軍,都督交州諸軍事,以南中監軍霍弋遙領交州刺史,得以便宜選用長吏。弋表遣建寧爨谷為交趾太守,率牙門董元、毛炅、孟幹、孟通、爨能、李松、王素等將兵助興。未至,興為其功曹王統所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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